保健食品銷售專區是食品經營場所的重要組成部分,必須依法設置食品經營監管信息公示牌,以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監管透明度。公示牌應包含以下核心內容:
一、經營資質信息
- 《食品經營許可證》正本或復印件,明確標注經營范圍包含“保健食品銷售”。
- 經營者名稱、地址、法定代表人(負責人)及聯系方式。
- 監管單位名稱及投訴舉報電話(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系方式)。
二、保健食品專區標識
- 專區應懸掛醒目標志,注明“保健食品銷售專區”或“保健食品專柜”。
- 公示“保健食品不是藥物,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”的消費提示語。
三、產品信息公示
- 所售保健食品的《保健食品批準證書》或備案憑證編號。
- 產品標簽、說明書樣板,標明保健功能、適宜人群、食用量及注意事項。
- 供貨商資質及產品合格證明文件(可備查)。
四、人員管理信息
- 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姓名及聯系方式。
- 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公示(可集中展示)。
五、監管動態信息
- 最近一次監督檢查結果(如檢查日期、結論及整改情況)。
- 食品安全等級公示(如A、B、C、D級)。
設置規范要求:
- 公示牌應置于經營場所入口或保健食品專區醒目位置,保持清晰、整潔。
- 內容需及時更新,確保信息真實、完整、有效。
- 鼓勵采用防水、耐用材質,字號大小便于閱讀。
通過規范公示,不僅強化企業主體責任,還能提升消費者對保健食品銷售的信任度,促進市場健康有序發展。